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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广告成本外,博主与托管商五五分成

  • 发布日期:2007-09-13 浏览次数528

    “流量可以换大米” 新浪试水博客广告分成计划

  近日,博客写手桂杰突然收到一份来自门户网站新浪的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新浪将从今年10月起在博客页面中内嵌广告,并根据该博客所产生的流量与博主分享广告收入。

  已经讨论一年有余的博客商业化终于进入了深水区。“原来不管博主怎么勤奋,得到的都仅限于精神上的宣泄和愉悦,现在则不同,流量可以换大米了。”桂杰说。

  谁的博客?

  类似的协议书新浪发了3000份,大都是给新浪博客中最有人气的博主。新浪总编辑陈彤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博客商业化的路子早有想过,但是条件一直都不成熟,我们心里也没有底。现在到了可以放开测试的时候了。”

  从博客登陆中国的那一刻起,商业化的讨论就在进行中,其间还不乏冲突、故事和口水。

  博客是blog的中文译名,即网络日志,1997年由Jorn Barger提出,3年后在世界范围流行。博客在中国的历史非常短,但是扩张却是最为迅猛的。最近发布的《第1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中国大约有2800万人经常使用博客,占网民总数的23.7%,远高于美国Pew报告中的1200万人。

  在众多的博客托管商中,新浪虽然不是先发,但是却日益做大。据陈彤介绍,目前新浪拥有博主过千万,活跃的也在500万以上。“我们拥有全球最大的博客群。”这种局面他自己都没有想到。

  陈彤没有想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新浪和博主的利益分配关系。当新浪利用网站积累的名人资源而广撒英雄帖时,当各路豪强都应邀在新浪安家落户开设博客时,双方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协议,以确定彼此的经济利益关系。博客属于谁,在最初的岁月没有人问起。

  新浪满足于以极为低廉的成本赚来了大量的访问量和点击率,而博主们则陶醉在这个免费的宣传和自我传播的平台中。不过,这种美妙的平衡很快被打破了。随着部分博客被成千上万人所关注,广告商们看到了商机。只是他们遇到了一个难题:把钱投给谁,博主还是博客托管商?此种尴尬在老徐博客风波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唐新要在徐静蕾的博客上打广告时,新浪和徐静蕾都声称自己对那块园地保有权利。陈彤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明确说,“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因为网站为了提供博客服务,付出了大量人力、财力”。而徐静蕾说在她的博客上打广告应该和她的经纪人谈。

  这决不仅仅是个案的烦恼。桂杰也遇到过。一家婴幼儿药品厂家曾经找到她,希望能在她的博客上打广告,一个月付三四百元。为此,她老公还客串了一把经纪人,但最后还是拒绝了对方的合作意向。“一是广告商的要求苛刻,二是害怕自己侵权,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利这么做,也担心托管商新浪的反对。”

  新浪的商业计划

  尽管陈彤对博客仍保持原来的看法,认为它不是颠覆性、革命性的技术,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商业的运作,但是他也承认,博客的巨大吸引力超出了预料,而新浪推行的博客广告联盟计划无疑会带来不菲的收入——他没有透露可能的数额。

  根据这份计划,被邀请的知名博主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参与到测试中,他们所获得的分成将“根据广告被显示的次数计算金额”,并以五五开的方式与新浪分成。随后新浪将升级自己的博客服务,向所有用户开放此计划,自愿加入该计划的用户在接受用户协议后,其博客页面上将出现新浪所提供的广告。

  新浪发出的协议书这样规定:当用户完成所有申请和注册流程后即加入新浪博客广告联盟,新浪将在用户的博客页面上开放广告位置,投放网络广告,并在除去必要运营成本后按一定比例与用户进行收益分成;新浪对用户的加入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运营的需要决定该用户能否加入;用户有权选择在适当的时间加入合作或者退出合作;未经新浪事先同意,用户无权在退出后未满180天申请再次加入。用户须接受新浪所投放的具体广告。

  陈彤说,这种处理方法是在和博主充分沟通基础上建立的。“我们和几十名博主,当然是人气最旺的,进行了商量,这是我们的共识。”

    桂杰没有得到沟通的机会,但是她还是欢迎这个计划。她把可能的收入视为“搂草打兔子”。“我写博客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还可以得到一笔物质上的收入,我原来只视之为一种生活。”事实上,博客已经成为了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下班以后,她都会到自己的自留地里逛上一圈,还把大量原创的内容首发在上面。

  “博主为博客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如果有物质的回报当然好。”不过,她认为,新浪的计划仍然过于单面化。“就像一个通知。”

  陈彤不这么认为。“新浪是比较尊重博主的自主权的。博主可以选择是否加入,即便加入后也可以对广告保留意见。”他说,商业化势必影响到博客的发展,利润的出现会大大增加对博主的“粘性”,并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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