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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百度将上演中国版数字广告版图遭遇战

  • 发布日期:2007-04-17 浏览次数500

如果说微软谷歌因数字广告帝国梦想而成为“新仇”,这种战争在中国的镜像最合适的是腾讯和百度。

腾讯和百度将上演遭遇战

4月11日,腾讯正式发布其全新的“大回响、大影响”品牌战略,意在重视网络的汇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对于用户的价值。董事长马化腾表示,“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已经进入了‘影响力经济’时代”。

对此,业界人士分析认为,腾讯挤进中国三大门户之后,提出“影响力”这一媒体产业特有概念,马化腾觊觎2007年可望超过60亿元的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的意旨,显露无遗。

艾瑞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46.6亿元,座位排序为:新浪、百度、搜狐、网易、腾讯。五家中,网易属于网游主导型,其余四家,在腾讯凭借用户黏性推出了自己的搜索之后,均有各自的独立门户和搜索引擎。

看起来,一场以门户表现为主、搜索争夺为辅、广告份额为核心实质的混战一触即发。

比较起来,新浪、搜狐属于早期的门户霸主,而百度和腾讯则属于后起之秀。更重要的是,2006年新浪、百度、搜狐、网易和Google的收入规模占中国网络营销市场规模的比重在逐渐下降,已由2005年的50%下降到2006年的49%,而这其中除了百度和Google以外,其余三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均处于下降趋势;而从2003年~2006年,除了新浪之外,腾讯、网易、阿里巴巴的收入规模都处于增长趋势:与2005年相比,腾讯增速最快,收入增长了近一倍。

除去主营业务非广告的网易,以及江山已大定的早期霸主新浪、搜狐,就留下可能的后起之秀百度和腾讯,二者遭遇战不可避免。

对此,有人形象地做出譬喻。百度为“矛”,以网页搜索利器辅之以百度空间、贴吧、交友等社区形式向腾讯发起冲击;腾讯为“盾”,紧紧依靠庞大的用户数量和用户黏度,在牢守网民“一站式生活”的核心主张下,借搜索推出和品牌提升,向网络广告市场争取更大份额。

数字商业模式,后生可畏者仍是广告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10年前的1997年3月,天极网获得了第一笔广告收入:IBM为了宣传AS400,支付给天极3000美元。这笔收入根本不被当时完全处于“烧钱”阶段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看在眼里,但它成了中国互联网发展的里程碑,因为开创了互联网发展和赢利的一种重要模式。

来自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艾瑞”)的《2007年中国网络经济市场份额报告》(下称“报告”)分析认为,目前移动增值、网络游戏和网络广告三者共占据中国网络经济近72%的市场份额。

2000年,中国互联网主要企业走出“严冬”时,新浪、搜狐主要依靠网络广告,网易主要依靠网络游戏,而Tom则主要通过以彩铃、彩信为代表的移动增值业务获利。在2006年Web2.0的概念大行其道之前,移动增值、网络游戏、网络广告和电子商务、搜索引擎是最为常见的五种盈利模式。

事实上,即便是在互联网更为发达的美国,以youtube为代表的Web2.0们,目前也依然在为寻找成功的商业和盈利模式而冥思苦想。在国内,尽管和讯的付费博客、千橡的“新门户”战略都一度轰轰烈烈,但限于其具体的市场表现,新的商业模式并未随着Web2.0企业更强调互动和精确营销的创新而出现。

而在2006年9月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千橡集团董事长陈一舟坦承:“网络广告是最简单也是最成功的商业模式。”

艾瑞研究发现,2003年~2010年中国网络经济各大行业占整个市场规模的份额中,移动增值和网络游戏经过前几年的飞速发展,增速已明显放慢,尤其2005年开始移动增值运营商政策的出台已导致SP们收入大幅下滑,移动增值市场份额逐年降低;网络游戏市场份额在2007年后也将基本呈下降趋势,而网络广告、B2B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网上购物以及旅行预订等行业市场份额将呈逐年上升趋势。而网络广告市场份额增幅最快,预计2010年左右将超过网络游戏,市场份额仅次于移动增值,位居第二。

数来数去,因为搜索引擎的盈利方式本质上仍然是付费广告,这也是当今互联网企业最简单也最稳妥商业模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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