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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广告商业价值有限千万次点击仅两万元

  • 发布日期:2006-03-21 浏览次数781
某门户网站上一位徐姓博客(老徐-徐静蕾的博客)的点击突破了一千万次,有关博客的商业价值又成为了媒体讨论的热门话题。

  那么一千万次点击到底有多少潜在的商业价值呢?假定我们在这位徐姓博客的页面上放置某个网络广告联盟的旗帜广告


  这类广告每次有效点击获得的报酬一般是两毛钱,也可能是更低廉。点击率通常在1%左右。这样我们可以估算,一千万次的博客点击,其商业价值也就是两万块钱。

  博客和个人主页不同。个人主页中,可能个人已经承担了主页的服务器托管费用,而博客只是在相关网站上“借住”,一个相互妥协后的结果可能是,门户网站获得一半的收入。那么徐博客每日辛勤耕耘,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就是,将有机会获取一万元的报酬。

  实际上,有个较为知名的博客,已经在实践投放广告了。据某位相关人士透露,他已经获得每月“四位数”的回报,厂商很满意,将续签合约。但事实上,今天任何一份报纸提供的稿费都在千字数百,杂志会更高一些,从千字数百到千字千元。换句话说,目前一个月的博客广告收入,仅仅相当于一篇文章的稿酬,这样的一篇文章大概是不需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来撰写的吧。

  换一个角度看,这件事情或者是很可笑的。厂商只用“四位数”就成为了某个撰稿人的赞助者,厂商是精明的,撰稿人肯定是贬值了,人们无疑是要质疑其独立性。有网站正在力邀一千家博客,以形成一个广告投放联盟。这肯定是引起了足够多,终日在博客上流连忘返,却无法向家人总结出合理理由的人的注意,也许这将是一项富于前途的工作。

  首先这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上世纪末,互联网兴起之初的时候,就有类似的商业模式,只是基于的不是博客,而是个人主页。但这从来不是广告主的重要选择,理由很多。或者只需要说一个,广告的点击率奇低。

  问题的关键在于,它违背了媒体基本的操作理念。比如说,电视台可以将部分栏目转包出去,转包方在提供内容后,获准经营某些时段。其结果是,电视台品牌弱化,广告价格混乱。当然这是小电视台的思路。CCTV更倾向于买断内容的优先播出权,集中招标广告时段。其实其他媒体也一样,通常情况下,只向作者支付稿费,获得内容刊载的授权,至于最终是否能平衡营收则同创作者无关。

  新的技术会产生新的商业模式,我们的确要尊重新的现象,但是所有的商业模式都要符合基本的商业规律。按照我的一个朋友对博客的认识,即一个局外人从商业角度的评估——他在耐心地看完30位媒体从业人员撰写的博客之后说,如果博客停留在目前的状态,那么几乎没有任何价值。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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