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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设四级审查制 上星频道下月起弘扬“主旋律”

  • 发布日期:2007-01-26 浏览次数521

1月24日,记者从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长尤小刚处获悉,由该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透露,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主要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王卫平说:“为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主要播出主旋律电视剧。为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而后由省广电局报送省宣传部,再由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备案,最后由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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