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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住宅小区院内广告牌不少,收入归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北方新报  作者:于 倩  浏览次数:1014
日前有几位呼市市民向记者反映,如今各个住宅小区内都有很多户外广告牌,甚至单元门口和楼道里也有平面广告,可是却没有人告知业主这些广告收入的去向。业主们觉得奇怪:小区里的广告收入哪儿去了?这部分收入应该归谁?

  广告牌随处可见

  10月16日,记者来到位于呼市新华大街的芳汀花园,一进小区就看到了门口两侧的广告宣传栏,里面张贴着一些公益宣传画和商业宣传广告,还有一些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小型广告,内容很丰富,此外还有一些物业法规和条款。记者在小区内绕了一圈儿,看到有些居民楼单元门口也有宣传栏,内容是一些文艺宣传广告。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东库街的将军花园小区,看到该小区门口左侧的广告宣传栏贴有某医院的宣传海报,还有一部分便民服务的海报。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呼市的许多小区都设有户外广告,广告内容涉及各行各业。

  广告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经费不足

  “我觉得不经过业主同意在小区内做广告是不合理的。另外,广告的收益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我们不清楚,物业公司有义务把这些费用以及去向公开。”芳汀花园的一位住户说。 将军花园的住户赵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户外广告的收入应该是落到了物业公司的口袋里,但是不清楚都用在了哪些方面。他觉得应该有一份支出表,告诉全体住户具体的支出情况。

  内蒙古常凯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小区里做广告是有严格限制的,宗旨是‘服务社区便利居民’,做一般的广告栏的费用是80元/月·栏,单元门宣传栏的费用是30元/月·片,条幅的费用是80元/月·条。小区的广告大部分是配合社区和居委会做的公益宣传和举办社区活动的通知等,这些都是不收费的,商业广告并不多,所以收益也不多。我们的经费不足,这些广告收益都补贴到物业经费中了,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一些水电支出,还有安装便民设施等。现在呼市许多物业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收取的物业费和服务范围存在矛盾,服务的面越来越宽,物业经费却不足。” 据某物业公司主管王先生透露,即便物业公司每年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也很少把这方面的详细收入告知业主。据王先生介绍,广告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收入之一,往往被物业公司用来补贴物业经费不足。

  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

  小区的广告收入究竟应该归谁所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的,应经业主同意,按照规定办理;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内蒙古昭君律师事务所王海仲律师表示,小区户外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集体所有。如果在小区空地、楼道、楼顶、小区大门外等处设立广告,应该经业主集体同意。物业公司应该在业主授权的情况下代收相关收益,并且经过业主同意,才可以将收益用于小区的物业设施改造或者集体福利。 对于一些新近建设的小区,由于有的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合同主体的缺失使业主的潜在权利受损,也使居住小区广告收益归属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使小区业主无法监督广告收入的去向。 王海仲律师建议,小区的公共设施可以在不给业主生活带来干扰的前提下,适当做点儿广告,赚点儿钱。但是物业公司在引入广告之前,应当和业主委员会商量引入什么样的广告,装在什么地方合适,广告收入多少、如何开支等情况,更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布,在经过业主讨论后再决定如何使用。口文/本报记者范亚康实习记者 王亚楠 于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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