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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近两千块户外广告年内“下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3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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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王燕如报道)画面破损、字迹脱落、闲置、灯光设施残缺不全,2006年,首府乌鲁木齐将拆除近2000块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6月21日,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完成600多块广告牌匾的拆除任务。”

    据了解,首府2006年户外广告及牌匾综合整治工作从4月20日正式展开。当日,市市政市容管理局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对西虹路、北京路、解放南路、文艺路、火车站等路段80块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进行了拆除。

    整治拆除范围为陈旧破损、材质低劣、制作粗糙、无画面、擅自设置、闲置无人管理的户外广告及字迹脱落、灯光设施残缺不全、重复设置的商业牌匾。同时,整治工作还将拆除同一栋建筑物三楼以上的影响楼面美观的牌匾。

    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今年需拆除的违规户外广告有近2000块,主要分布在首府中心城区。2005年,首府投入了20余万元拆除了38条道路上的1359块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牌匾。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7月1日即将实施的《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经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据该负责人说,此次对户外广告牌匾的整治要达到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户外空间无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标语、标志标牌及商业牌匾和布标等要牢固安全、制作精美、用字规范、整洁、美观,同一街道或同一栋楼上的商业牌匾统一高度和风格。对擅自设置和不合格的广告及牌匾将坚决整治拆除。今后,首府范围内大型建筑上禁止在三楼以上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


 
来源:新疆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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