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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交通局:要对的士广告设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9
     海峡都市报连续两天报道了福州300辆的士挂着低俗广告,损害福州形象的消息。昨日,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到本周日,300辆的士广告将全部撤下。   据该负责人介绍,车内广告源于去年4月市出租车协会提出的“以广告养保洁”方案。根据该方案,由广告公司提供白色干净的坐垫套,并负责免费对坐垫套进行清洗,广告公司还为新设立的8个出租车服务站每年提供2000元经费。这么做的代价是广告公司在的士内做广告。这个方案先后得到了市运管处、市交通局的同意。   针对出现低俗广告一事,市交通局法规政策处有关人士也表示,今后的士广告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而且广告内容不能影响福州形象。   对的士广告提出几个要求,首先要合法;其次,相关内容不能影响出租车作为窗口行业的形象,比如医院、药品、娱乐场所的广告,以后坚决不允许刊登;再者,出租车协会对广告内容严格制定要求,刊登的广告由协会备案并把关,批准后才能刊登;最后,尽可能多刊登一些公益广告。   对于椅背广告刮破乘客丝袜等问题,广告经营者应进行整改完善。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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