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大连出台促进广告业发展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7  来源:大连日报  浏览次数:933
核心提示:  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确定了大连市十二五期间广告业发展目
  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确定了大连市“十二五”期间广告业发展目标及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等一些新政策。
 
  据悉,在现有基础上,大连市要引导广告业结构调整,促进广告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的整体水平;积极推动数字电视、移动视频、电子报刊等新兴广告媒体的发展与规范;培育广告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十二五”末形成3到5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广告企业,到2015年,全市年广告经营总额翻一番。
 
  对于广告园区,要采取扶持政策,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为牵动,在立项、征地、税收、财政补贴和金融贷款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引进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广告企业,将大连建设成为东北亚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广告资源交易中心、广告人才培育中心、广告科技创新高地。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园区(基地)的广告业项目,在中央、省、市现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优先支持。对经认定的重点广告园区(基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园区的优惠政策执行。
 
  我市将建立一批创意设计、市场调研、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传播监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形成具有广告创意展示、广告企业孵化、广告价值评估、广告人才培训和广告功能推广等多种功能的广告公共服务体系,并支持广告协会建立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在广告人才的引进培养上,将按照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