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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装修灯箱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6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81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装修灯箱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属地区:江苏省1.概述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
项目名称: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装修灯箱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
1.概述
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并得到国家和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许可,工程所需资金通过自筹获得,现已落实,部分资金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受中铁电化集团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宁天城际一期工程装修灯箱项目(招标编号:NJHW-1300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对向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
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南京宁天城一期工程南起大桥北路站,向北沿大桥北路、泰冯路、江北大道和金江公路至金牛湖站。线路全长约45.22 km,其中地下线约11.06km,高架线约32.64km,路基段约0.56km,过渡段约0.96km。全线设17 座车站,包括地下站6 座,高架站11 座,其中换乘站3 座,分别在大桥北路站、泰冯路站和雄州站与地铁11 号线、3 号线和14 号线换乘。设大厂东车辆段和八百桥停车场各1 座,八百桥停车场预留远期建设。
3.招标范围
3.1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NTCJ-TB-CL-02 )灯箱供货及伴随服务
4.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标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2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申请人必须是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且对本次招标的主要产品须有自主品牌,如小部分产品不能生产可另行采购;
3.3 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3.5 自2008年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会展中心、体育馆等)灯箱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3.6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7 其他
1)申请人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13年 1 月25日起至2013年 1 月 31 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
5.2 售 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购买资审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函及本人身份证。
6.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文件的接收
1. 接收时间:2013年 2 月 6 日9:0 0~11:30 (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收。
2.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未签订合同的附中标通知书);(5)其他。
7.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8.通知
在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通过并入围的申请人。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725496
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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