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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部门联合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65
     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当前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海南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对监测、检查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将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已经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次虚假违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在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疗效以及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的虚假宣传等。严厉打击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的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和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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