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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高速天津段及与京沪高速互通处单立柱广告牌及跨线桥广告牌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99

项目名称:112高速天津段及与京沪高速互通处单立柱广告牌及跨线桥广告牌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编号:G2010GCHDL11
1. 位于112高速天津段及与京沪高速互通处 的 112高速天津段及与京沪高速互通处单立柱广告牌及跨线桥广告牌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112高速天津段与京沪高速互通处沿线设置双面立柱广告牌28块,跨线桥处设置广告牌5块。
2.2 工程建设地点:112高速天津段与京沪高速互通处
2.3 工期要求:自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01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
2.5 招标规模:双面单立柱广告牌28块,规格为:(18m×6m)/面;(66m×4m)跨线桥广告牌1块;(66m×3.5m)跨线桥广告牌1块;(44m×4m)跨线桥广告牌1块;(50m×3.5m)跨线桥广告牌1块;(54m×3.5m)跨线桥广告牌1块。
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项目标段参加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时提供进津备案证明。
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 组成联合体投标。
5.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津备案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6. 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超过 15 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资)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8. 公告发布时间: 201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0 年 11 月 22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10 年 11 月 22日 16 时 00 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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