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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胶囊北京二度被通报广告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29

  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6年第二期药品广告监测结果,太极集团的“曲美”(盐酸西布曲明胶囊)因处方药在非专业媒体进行广告发布被通报。而去年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2005年第二季度药品广告监测结果显示,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的补肾益寿胶囊及盐酸西布曲明胶囊也因同样原因被通报广告违法。

  近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就广告违法一事致电重庆太极集团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广告中的内容是属实的,但选择的广告发布媒体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称这是公司广告部人员“操作不慎”所致。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具体细节需由广告部作出解释,并给了广告部的电话号码。但一直未播通该号码。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体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刊发。

  业内人士表示,药品市场违法现象不断,主要原因是我国制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低,缺少核心竞争力,各企业只好将工作重心放在市场营销和宣传推广上。同时,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各药厂不惜采取各种手段,通过违法药品广告博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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