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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医疗广告三种形式“改头换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474

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违法医疗广告变身“招聘广告”、“庆祝”广告,继续在媒体上发布。昨天,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广告监测中心发出公告,曝光3种经过改头换面的违法医疗广告。

据广告监测中心介绍,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明显减少。但个别医疗机构开始以新的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其中最常用的就是以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其次是一些利用“热烈祝贺XXX医院通过医保验收”“热烈庆祝XX医院迁址”形式,在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诊疗科目等,属于未经审批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此外,还有一种是以医院招聘的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除了招聘内容外,还有大量介绍医院、科室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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