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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停发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将被下架停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0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87
   一种普普通通的药品,竟被说成是几乎包治百病的“神药”。这种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的违法药品广告在生活中可谓是屡见不鲜。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明确要求,拒不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将被下架停售。自下架、停售之日起,广告主仍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经营企业仍继续销售的,一律按假药严厉查处。

    据介绍,违法药品广告对人民群众危害性极大,特别是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的危害最大。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某药业公司生产的“气血固本口服液”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案为例,“气血固本口服液”经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是“益气补血、健脾固肾、宁心安神”等,然而广告中竟称主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及各种癌变、糖尿病及肾功能疾病、呼吸及消化系统疾病四大类44种病症,足以误导患者因服用不对症的药物耽误治疗,更甚至可能因服错药物导致死亡,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因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在药品广告宣传中擅自扩大功能主治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配合工商管理机关严厉打击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的违法广告。

    对发现的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的违法药品广告,由广告发布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书面通知,责令广告主立即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为避免擅自扩大功能主治范围的违法药品广告给患者造成新的、更大伤害,对拒不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广告发布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立即下架违法广告所宣传的药品并停止销售,同时向社会公告;对被下架、停售的药品,自下架、停售之日起,广告主仍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经营企业仍继续销售的,由广告发布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广告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事实依法移交负责广告监督管理的工商管理机关,并依据有关规定,一律按假药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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