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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炸弹”威力大 广告公司违规放氢气球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61
核心提示:  11月28日消息,在店铺开张和各类宣传活动现场,随风舞动的各式各样的氢气球带来了不少喜庆的氛围。但谁能想到,这些有着华丽
  11月28日消息,在店铺开张和各类宣传活动现场,随风舞动的各式各样的氢气球带来了不少喜庆的氛围。但谁能想到,这些有着“华丽衣服”的气球竟然是飘动的“空中炸弹”。11月26日晚10时许,衡阳市气象局通过布控,将违规用三轮车施放氢气球的3家广告公司现场拦截,要求将气球现场放气,并对违规的博采广告公司、飞龙广告公司、德信广告公司等各处以1000元罚款。 
 
  “入侵者”竟是氢气球
 
  早在1998年10月,长沙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由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沙市气象局联合成立了长沙市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凡从事民用氢气球施放的单位,必须向氢气球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接受安全设施、场地和技术资格等审查,办理《长沙市民用氢气球施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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