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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必须与环境和谐 "煞风景"者被亮红灯

  • 发布日期:2007-06-04 浏览次数445

  日前,在市城管局,4位广告商取走被“驳回”的广告审批材料。

  “这个广告挂在围墙的门柱上挺好的,为什么不批?”一位汉口的广告商发问。“因为专家评审一致认为,这个广告显得突兀,破坏了周边的环境氛
围。”

  据了解,市城管局今年聘请了规划、环境艺术、结构、灯光等方面的23名专家学者,组建户外广告评审专家组。4月27日,首次专家评审会召开。全市44宗户外广告参评,其中4宗因与周边市容环境不和谐,造成了“视觉污染”,被专家亮红灯。

  “以前准入门槛相对低一些,导致设置了不少繁杂低档的户外广告,非常煞风景。”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以前,武胜路、新华路、武珞路等繁华地段,马路两边巨幅广告落地,城市建筑难见真面目。

  近年来,城管部门着手清理。中心城区的跨街广告、道路交叉路口广告、交通护栏广告、灯杆广告全部清除,全市户外广告与2003年的4.3万块相比,减少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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