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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规划局批城管清除

  • 发布日期:2007-05-08 浏览次数525
  本报讯 经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批后,汉中一景点的负责人潘某设置了一块户外广告,当晚却发现广告不翼而飞。后经了解,是被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除了。潘某为此疑惑不解,这户外广告到底要怎么做才可以?
  潘某讲,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4月24日,他们取得了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户外广告设置批准。4月27日中午,就在市区南大街设置了一个50平方米的大型广告。当晚却发现广告不翼而飞,就立刻报了警。这才得知广告是被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违章广告清除了。
  他找到了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审批的人员答复,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权一直归他们,只不过原先他们有个下属的城建监察大队,当时是授权监察大队审批管理户外广告,现在,监察大队划归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他们也收回了这一权力。但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说,城建监察大队划转执法局后,根据相关文件,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就由执法局实施。
  “广告设计花了几千元,设置花了几千元,还有审批的费用,可这刚上墙的广告就不见了,这损失该谁负责?”潘某十分气愤。“眼看五一就到了,我的广告还没做出去,这造成的损失太大了。如果现在补做,我又该找谁审批才对?”他十分困惑。
  据了解,此事已引起了汉中市政府的关注,正在对两家单位户外广告的管理权限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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