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姜堰城区一位姓翟的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经营的灯箱广告牌被拔掉,竟然没有人通知他。
翟先生说,他在姜堰城区开了一家广告公司。2001年,他向姜堰市城管部门买断了人民路上广告灯箱的经营权。几天前,他发现位于“新市民广场”门口的一只广告灯箱被人拔掉了。
“灯箱上有广告客户的广告内容,灯箱丢失就损害了客户利益,我是要赔偿的。”翟先生打听到,拔广告灯箱的是“新市民广场”的施工人员。
于是,翟先生找到“新市民广场”的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却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
姜堰城区“新市民广场”办公室一位姓马的负责人说,翟先生的这只广告灯箱正好位于“新市民广场”的入口处,影响车辆通行。前两天施工时,施工人员将这只灯箱暂时移走了。
该负责人说,等施工结束后,将在附近适当的地方,为翟先生安置这只广告灯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