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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户外广告 这些煞风景的招牌拆

  • 发布日期:2007-03-16 浏览次数487
N本报记者 李熙慧 郑建彬游庆辉 通讯员许流钦文/图

  本报讯 于山是福州市的标志景点,可是于山路口的建筑上,挂满杂乱无章的广告牌,大煞风景。昨日上午,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管委会与福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对古田路和新权路交界地段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这是福州市2007年户外广告整治行动的第一站。

  记者在于山路口看到,一座飞檐翘角的仿古建筑,颇有特色,上有美丽的琉璃瓦等,可一家餐饮店将店招牌挂得到处都是,各种颜色、形状的违章广告牌,与周围建筑风格极不相符。执法人员说,这些广告牌均未获审批。



于山路上的这座楼原来被广告牌包围着

  于山堂,被市民称为“福州的门面”,然而,去过于山堂的市民想必都清楚:这附近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广告牌。昨日中午,执法人员将于山堂附近的10多面违章广告牌拆除干净。

  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福州画院的建筑古色古香十分有特色,可门口被各种各样的小广告挡住。一名时常在附近游玩的陈先生说,连福州画院的门都快看不到了。

  据介绍,整治市区主干道违章广告是今年工作重点。工作人员先对整治路段的广告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哪些是已审批过,哪些是未经审批,并制定整治计划。古田路、新权路整治结束后,还将开展对五一、五四路的广告牌整治。市政府对违章广告的政策是一律拆除,提高城市档次。

  已被拆除的广告还能再立起来吗?如何申请户外广告牌?市灯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州户外广告审批、管理依照《福州市广告管理暂行规则》和《福州市城市沿街建筑立面及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规划建设导则(暂行)》执行。如果客户要申请户外广告,必须通过广告公司,只有广告公司才有广告发布权。如果提交的广告与管理条例相违背,工作人员将对设计提出要求,退回重新设计。

  审批户外广告涉及10个部门,每个星期二,建设、规划、园林等部门将对报件进行联合审批。

  另讯昨日上午,福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执法3号”行动总结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据悉,从2006年12月20日至今年3月5日,福州开展了“执法3号”行动,福州全市共拆除违章广告牌997面,收缴698面临时广告牌,以及清洗69786处“牛皮癣”,对“牛皮癣”上的600部电话予以停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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