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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户外广告上“保险”

  • 发布日期:2007-02-06 浏览次数494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城管局了解到,为了加强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监管工作,苏州对市区范围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积极推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城管部门集中开展户外广告设置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集中拆除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破损广告、过期广告、无主广告、违法广告和不符合设置规定的户外广告,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据了解,为了把户外广告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城管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逐级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管理责任制,实现临管到人、措施到位。在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的源头管理上,今后在市区范围内新设置屋顶广告、竖式灯箱、高炮广告、大型墙面广告和门楼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提供具有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设计图纸;对审批到期后需要延期使用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提供广告设施设置安全的鉴定意见;对市区范围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积极推行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上,做到细致排查、限时整改、跟踪检查;对年久陈旧的户外广告设施,经过安全鉴定和评估,及时作出处理;对过期广告、无主广告、违法广告和不符合设置规定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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