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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胸减肥广告:明起将被清出荧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慧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53

  多部新法规8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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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胸减肥广告暂停播,二手房强征个税,机动车销售换新版发票……进入8月,一批新法规开始进入市民生活。

  丰胸减肥等5类广告暂停播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同时,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手房出售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8月1日起强制征收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个税按“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20%征收。在凭证不全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征收个税。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合理费用”免征税费,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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