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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字号挂“领导人照片”可能被允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54
北京市工商局近期摸底借“领导人照片”做广告 月底将检查情况上报———
   
  9日,北京市工商局已接到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下一步将重点检查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
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月底将检查情况上报。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通知》要求,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的监测和销售点广告的巡查,对广告中出现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严厉查处。全国各级工商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局报告,检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上报总局广告监管司。

  步行在王府井大街上,两侧的全聚德烤鸭店、中国照相馆、盛锡福帽店、吴裕泰茶庄等悬挂的领导人的照片或画像映入眼帘,很多游客都表示,这些照片已经成为王府井的一道风景。

  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国照相馆橱窗内摆放着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周总理的照片就是我们拍摄的,我们现在还保存着总理的原始照片。”中国照相馆值班经理认为,挂领导人的头像诉说着老字号的历史,凡是摆在店内的领导人照片都是来过店里照相的。记者在吴裕泰、盛锡福等老字号企业网站也看到,有不少篇幅是介绍国家领导同志视察企业的照片和文字记载。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摆放“领导人题词、照片”究竟是一种广告行为,还是只是一种对历史的介绍比较难界定,市工商局将进一步研究。如果只是用作介绍商家的历史,应该还是允许的,但如果拿领导人照片和题词在广告中宣传,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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