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广州电视台第十四届“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近期拉开帷幕的时候,当年“美在花城”大赛的策划者华尘状告广州电视台改编“美在花城”纠纷一案,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不日将进行审理。据悉,该案原告索赔999.9万元,为著作权案索赔额最大的一宗。
“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是1988年广州电视台推出的一个综艺栏目,由当年时任广州电视台广告部主任的华尘策划,至今举办过十三届,已成为广州电视台综艺节目中的著名品牌。据了解,从1988年开始,华尘策划组织了第一、第二、第三届“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其后离开了广州电视台。
华尘认为,从第十一届开始,“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已严重篡改、歪曲原创作者的策划定位,即侵犯了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为此,他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停止第十四届“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并赔偿各种损失共9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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