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保健食品类广告监测大有文章可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21
2">

  针对监管部门对违规保健食品广告屡打不绝的现象,山东省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多头并进,使保健食品广告监测走出了困境,不但今年上半年移交的22例保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件件得到了查处,而且为稽查工作提供了案源信息,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药品的不法行为。

  在工作中,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结出了以下四点经验,希望能对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有所启发:

  一、指定专人监测,每月监测不少于三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6小时;同时注重做好有问题的广告被移交有关部门后的跟踪监测,对未停播的违法广告做好统计,每月在政府监察部门范围内做一次通报,并专门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管理办法》,实现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科学监测。

  二、将监测的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按规定移交人大、整规办的同时,移交县监察局、纠风办,并将工商广告监管部门的查处情况和媒体整改情况向县人大、整规办、监察局及时通报,形成高压态势,加大协查协办力度。

  三、应用广告监测软件系统,实现多频道同步监测,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保存文字、音像等有效证据,在依法办案中做到了靠证据说话、按法律办事。这样既规范了执法行为,对违法广告形成威慑,又可避免在引起的复议和诉讼时,监管部门处于被动地位。

  四、把广告监测作为搜集假劣保健食品、药品信息的重要渠道。特别是针对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线索,可以及时展开稽查和抽验工作,做到闻风而动、快速出击,让假冒产品无藏匿之地。

   [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