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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 注意世界杯广告投放税收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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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了解到,今年央视世界杯广告招商10亿多元,国内众多企业投入巨资抢占市场。劲霸公司以3800万元的大手笔拿下《世界杯射手榜》,利郎以1800万元的重金投在世界杯黄金时段的广告上;七匹狼、鸿星尔克、特步和一些中小品牌也不动声色地潜入这一轮“世界波”。

  就此,有关财税专家提醒:企业在热捧世界杯广告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热闹背后的风险,除了考虑产品销售需求外,一定要有成本意识,千万别忽略了税收成本。

    用好广告费扣除限额

  据专家介绍,重金冲击世界杯广告,从财务角度看,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广告费能否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作为内资企业,广告费用的扣除有比例限制,除特殊行业享受较高的扣除比例外,像劲霸、利郎这类一般的服装企业当年度只能在销售收入2%的比例内扣除,超过部分只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具体来说,内资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主要有6种规定:

  1.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2.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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