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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口退税将作重大调整 市财政兜底出口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76
 

   据悉,北京市今年在出口退税方面将进行重大调整,除去中央财政承担的数额外,市财政将承担超过基数部分的25%的出口退税款,不再分摊到区(县)财政。目前在全国省市级财政部门提出全部承担剩余部分出口退税款的只有北京惟一一家。  
    昨天在市商务局召开的每月商务运行情况通报会上,主管外贸工作的副局长陈泽星向记者表示,目前市商务局已经就如何解决北京市的出口退税问题与北京市财政局进行了磋商,现在初步决定超过基数的退税款由北京市市级财政部门承担。该方案正在向北京市政府汇报,预计将在不久正式出台。  
    “根据最新的方案,从2004年开始,中央根据前三年承担的出口退税总额,计算出一个平均数。今后这个平均数将被作为中央财政今后承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多出的退税金额,将由中央财政承担75%,地方财政承担25%。”陈泽星告诉记者,去年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主要内容是将平均退税率由目前的15.11%下调为12.11%。而北京在落实政策时进行了一些较大的修改,一是调降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幅度为4个百分点,平均退税率从目前的15%降到11%。二是过去出口退税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据介绍,目前全国省、直辖市当中,都将超过基数的25%的退税款除了由省级负担一部分外,还把剩余的部分再分摊到市、县财政部门身上。  
    我国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有很深层次的原因,一是为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二是为财政减负并明确出口企业收益预期;三是加速贸易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同时,北京实行由市级财政部门全部承担25%的出口退税款的办法则更能避免地方各区县之间的矛盾。为此,陈泽星举例说:“比如有家出口企业是在东城区注册,当然就不能要求人家西城区掏这笔款,因为这家企业缴纳的税款并不是上缴给西城,这样能体现公平,也避免了矛盾,对于这些出口型企业来说也是个利好消息,因为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出口型企业的资金流转,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印刷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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