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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强管理切实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医疗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2
    以虚假失实、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招揽病人、扰乱医疗秩序的现象在上海得到切实纠正和遏制。上海市卫生局日前公布:《上海市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实施1个多月来,上海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大大减少,上海10家主要报纸未发现违法医疗广告。     2006年3月,上海市卫生局出台了《上海市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医疗广告一律进行成品样件的出证,即各医疗机构申报医疗广告,必须上报成品医疗广告样件,电视广告应当提交镜头脚本,广播广告应当提交文稿和录音磁带,文稿和录音磁带应一致,平面广告应当提交作品样稿。     据上海市卫生局统计,今年1月至4月15日,监测医疗广告1608条,发现违法违规广告975条。今年4月16日实施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出证后,监测医疗广告198条,未发现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且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医疗广告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品内容完全一致。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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