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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露洁声称广告有证可凭 报告人称广告与他无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30
  邹品娥   “14天美白”受质疑,广州高露洁因涉嫌广告虚假宣传被南昌市工商局立案调查一案备受关注。昨日,该公司再次申明,高露洁超感白“14天快速美白”具有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临床报告之验证。但华西口腔医学院负责该临床研究的胡德渝教授表示,高露洁方面从未与自己就“14天快速美白”这一广告用语进行沟通。    高露洁:广告有证可凭   昨日,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给本报的复函称:“我公司产品包装上的广告用语完全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高露洁超感白‘14天快速美白’具有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临床报告之验证。”高露洁所称的临床报告,即昨日本报报道所提的《含20%高效清洁硅牙膏去除牙外源性色斑的四周临床效果观察》,该报告的主要负责人是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授胡德渝。   胡德渝:我们只是学术研究   华西口腔医学院的报告是此事另一关键因素。此前,胡德渝教授向本报确认,该学院相关人员确实受高露洁方面委托研究并提交了该报告。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做的是学术性质的报告,至于高露洁方面如何用大众性的语言解读这份专业性的学术报告,如何用该份报告,与自己毫无关系,高露洁也没有就此事与学院方面及自己本人进行沟通。   由于此前全国牙防组认证一事,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相关人员被推上风尖浪口。此次,华西口腔医学院及该学院的胡德渝教授在被众多媒体相继采访之后,表现得异常谨慎。《每日经济新闻》昨日再次致电华西口腔医学院,学院有关人员只一句“什么事你找高露洁公司好了,他们知道”,随即挂了电话。   工商有关人士:遭遇法律空白   一方面,高露洁坚称自己产品的广告语来源于权威报告,广告合乎国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华西口腔医院称对此事不负责任,自己所做只是纯粹学术研究。   本报为此采访了今年上告全国牙防组的上海律师陈江,他认为,如果高露洁所称的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临床报告是真实的,是可以用来作为广告语宣传的。   但是,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医学报告究竟能否用来做广告宣传之用,尚未有相关法律进行明析,立法空白导致了各方的分歧。   宝洁涉嫌虚假认证案已立案   牙膏市场风波再起。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郑州市一消费者认为全国牙防组虚假认证牙膏,于日前把自己曾经购买的标有该认证的牙膏厂家告上法庭,其中包括生产佳洁士牙膏的广州宝洁公司。   原告刘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全国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却为多种产品认证,而相关企业在其产品包装及广告上使用与认证相关的词语,属于虚假宣传,会误导消费者。”他表示,自己已经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同时已经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致电广州宝洁有关负责人张先生,他表示,在没有接到法院正式通知之前,公司方面“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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