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性病广告改穿“马甲”唬人 工商局将严查转型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191
  性病说成泌尿疾病 瞒天过海 工商部门表示严查“转型”广告   据沈阳今报报道 昨天沈阳一家平面媒体上发布的19篇医疗广告中,有3篇性病药物广告、2篇“白癜风”治疗药物广告。   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称,暂停发布性病和疑难病类广告是因为其中一些疾病属于国家攻关项目,很难治愈;或有些药品巧立名目,虚假宣传成分大。非法广告换名照登   卫生部近日要求暂停发布癌症、性病医疗广告。记者却发现,因暂停发布的广告涵盖范围已精确到“实名制”,非法小广告也学乖了,在题目上采取避实就虚的策略。如某媒体上的白癜风广告标明治疗“皮肤白斑”,明明是治疗性病的广告也改成了治疗“泌尿系统疾病”,尖锐湿疣也在显眼处改成了“赘生物”。宣传效果无限夸大   在这些广告中,大多列出疗程,“一次治愈,永不复发”成了通用的广告词。   在一家报纸的中缝处,记者发现了一则“根毒愈”的广告,电话咨询中,一个女负责人称,这种药来自“日照直射、高寒缺氧”的地带,“品性纯正、强烈”。“真这么邪乎?”记者问。“我们这种药在去年就已经上市了,有很多患者用了都有效。”女负责人称,其药品在各大药房都有售,而且有人负责送药,但对公司具体地址不肯透露。删减内容逃避审查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的工作人员金辉说,从2003年起,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性病广告就已暂停审批,工商部门负责查处,中医药广告的审查由省级卫生部门进行,而西医广告不须审查可直接发布。   辽宁省卫生厅中医处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出现的非法医疗广告多是漏网之鱼,工商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些小广告的“转型”,个别广告靠更改字眼逃避审查,并且有些广告在审查时出示“半成品”,在发布时,又加入了违规内容。 编辑:魏崴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