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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私家车上做广告要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93
  公交车、出租车可以做广告,那私家车能不能做广告?   嘉兴市巴士广告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车体广告,该公司一位负责人透露,车身广告,往往要看车型大小以及能做广告的车体面积,一辆大巴一年的广告收入约为2万至3万元,小公交车一年的广告费也有上万元。“按车体面积算,私家车如果能做广告,一年广告费上千元也许不成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公司接到的车体广告业务,主要为公交车、出租车,另外还有一些用私车为自己公司做形象广告的业务,这些私车车主大多是汽车销售商、品牌家居代理商,但把车身提供给商家做广告的情况他们还没有遇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朱国农介绍说,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朱国农说:“户外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来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目前,在大街上跑的一些私车,尽管是为自己公司发布形象广告,按规定也要进行审批。”市车管所牌证科的祁科长介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机动车喷涂、张贴车身广告的前提是不影响安全驾驶。“汽车四周的玻璃上是不允许张贴、喷涂广告的,因为我们认为这些地方做广告后会影响安全驾驶。只要不改变车体颜色,车身的两侧可以做标识。如果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必须到车管所进行审批;如果车体有五分之四以上面积的颜色发生了改变,还必须重做行驶证。”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的周宏律师认为,私家车做广告的前提是必须经过工商部门、车管所的审批登记,未经审批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是违法的。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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