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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住建局门头牌匾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599
核心提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凤县住建局门头牌匾建设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凤县住建局门头牌匾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省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凤县住建局门头牌匾建设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住建局门头牌匾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D2016410
三、采购预算价:249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联系电话:穆女士 0917-4800773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英达路1号金海岸商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校女士 0917-336538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门头牌匾1216.23米
2、简要规格描述:钢龙骨、EPS构件、真石漆或仿瓷漆、生态体、吸塑字体(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2016年4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主要材料必须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无在建工程;
2.4投标人须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3-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近半年纳税证明;
2.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英达路1号金海岸商务中心6楼
3、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第八条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14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大厦5楼523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336538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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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
 
关键词: 招标 牌匾 门头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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