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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抓获年仅17岁小广告老板(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16
   作者: 雷娜 来源:民警正在抓捕一名嫌疑人。本报记者 杨威 摄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陈岳)昨天,天安门公安分局拘留了两名小广告嫌疑人,包括一名17岁的小广告老板及一名18岁的伙计。那名17岁的小老板被抓后提供虚假线索,致使民警两次为抓捕并不存在的“老板”而设伏行动。据称,那位小老板年收益可达10万余元。   前天11时许,故宫派出所民警发现两名少年正在向过往游客散发小广告,民警随即将俩人抓获,当场缴获了100余张小广告,在附近垃圾桶下又搜出300余张小广告。两名男子自称叫张某、关某,分别为16岁和17岁。据关某交代,他受一个叫“张杰”的老板雇用散发小广告。   下午6时许,故宫派出所民警在关某的带领下,来到位于虎坊桥的一平房抓捕“张杰”,但扑空。民警随即让关某打电话约“张杰”见面。关某通过公用电话与“张杰”取得了联系。晚上8时许,关某来到南池子路边等候,数名便衣民警分布在四周观察动向。半个小时后,一名身穿黑色皮夹克的男子出现,他快步走到关某面前交谈。数名便衣民警冲上前将他控制,但黑皮夹克男子称他不是张杰,而是关某的哥哥。“‘张杰’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的弟弟出事了,让我过来看看。”民警让俩人继续与“张杰”联系,但“张杰”始终没有联系上。   当晚10时半,民警决定去关某在珠市口陕西巷胡同的暂住地搜查。敲门后,一名姓苏的少年开了门。院内有里外两间屋,里屋的门后码着5包共1万余张非法小广告,上面印着“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的栏头和长城、十三陵、北戴河等地旅游的宣传内容。小广告上还印着旅行社散客部经理“张杰”的名字,但其联系电话却是关某的手机号码。   在民警的盘问下,关某最终交代他就是所谓的散客部经理“张杰”,而黑皮夹克男子奕某也不是他的哥哥,与开门的苏某及上午落网的张某一样,三人都是为他散发小广告的伙计。   在故宫派出所,当民警问关某为什么谎称是受老板雇用时,他低着头,抿了抿嘴说:“我怕被拘留。”据民警介绍,前年关某一直帮别人散发小广告。去年开始,关某开始单干当上了“头目”。他不仅雇用未成年人散发小广告,自己也散发。   据嫌疑人关某交代,通过散发小广告,他的“年薪”能达10万余元。除去印1万张小广告要支出680元的成本,及雇用未成年人散发小广告每月支付300元的工资外,盈利全靠为黑车司机拉游客赚得“中介费”。在夏天的旅游旺季,关某一天能拉到三四个游客,获得30元至300元不等的提成。旅游淡季每拉到一个游客则能提成80元至180元。   昨天,关某、奕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天安门警方拘留。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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