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华东)在近期开展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对在我市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但截至23日,仍有41户违法广告业主未依法缴纳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334590元。日前,市工商局依据《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这些欠款户发布公示,进行“通缉”。 据了解,这40多家违法广告业主大都是一些市外的医药和保健品生产企业。其中,天津市津乐美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吉达强身胶囊”虚假广告,被罚款22.25万元;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因发布“复原再生”虚假广告,被罚款21.1625万元;西安红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发布“肤力健”虚假广告,被罚款14.9425万元。这三家公司因一直未缴纳罚没款,被列为了“欠款大户”。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