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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节期间市区广告牌楼宇灯饰统一亮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57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城管局获悉,为了亮化市区环境,以和谐、喜庆的气氛迎接2005年中国(江门)侨乡旅游节,市政府要求市区所有广告招牌和楼宇轮廓灯饰统一亮灯。   具体时间是:从11月25日起至11月30日止,沿街楼宇(建筑物)、公用设施、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以及店铺招牌灯饰亮灯时间为每天18时30分至24时。特种服务行业的店铺招牌和广告灯饰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营业时间适当延长。市城管局为此提醒有关单位对所安装的广告招牌和楼宇轮廓灯饰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亮灯。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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