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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标识标志牌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738
核心提示: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天柱山旅游景区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项目名称: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标识标志牌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天柱山旅游景区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标识标志牌采购
二、项目编号:JZC-2015-018
三、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景区延路交通标识  14  个
2   景区导向牌     15  个
3   景区警示牌     41  个
4   景区景点牌     8   个
5   景区内交通指示牌  11  个
6   景区公共信息牌   3   个
7   全景图       1   个
8   导览图       3   个
9   线路图       3   个
10   停车场指示牌    3   个
11   标志设计      1   项
1、本次招标内容共分一包,投标人报价必须完全响应上述所列内容,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范围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的公司或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政策、法律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规格复印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得招标文件。
六、竞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
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售价:每套壹佰元整(¥:1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提交,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地点: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届时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樊志杰联系电话:13903506075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培忠联系电话:0350-7828500
查询更多导向标识标牌灯箱招标阶段或前期阶段信息请登陆: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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