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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二期(展示区)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73
核心提示: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二期(展示区)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先投【2010】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二期(展示区)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16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洋湖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二期(展示区)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先投【2010】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洋湖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二期(展示区)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
1.1.2 建设地点:湘江新区洋湖垸片区;
1.1.3 建设规模: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占地约4.85平方公里,包括3.12平方公里的核心湿地生态区、生态廊道以及泛湿地区域;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湿地公园标识系统。
1.1.4 工程造价:约为160万元。
1.1.5 资金来源:自筹;
1.1.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质量保证期24个月。
1.1.8 质量要求:合格;
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景区标示系统提质建设规划施工:包括现有标志牌修改提质和新增标志牌制作、安装, 景区二维码解说标牌制作、安装, 景区广告字、发光字及配套设施,游客中心发光字广告字、道旗广告位制作、景观廊道制作、电瓶车停靠站制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括标志标牌设计、制作。
2.2投标人须是标识(或标牌)的生产制造企业,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2.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相关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2.4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5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3.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洋湖湿地公园二期标识系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所投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洋湖湿地公园二期标识系统),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相关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5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持下列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上述资料(2)至(3)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4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提出,代理公司统一书面回复,并请各标人给予回执。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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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招标 标识系统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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