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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第二次联席会议(2005/09/1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11
    9月13日,酒泉市工商局召开了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会议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社、酒泉广播电视报社、肃州电视台、甘肃广播电视报社酒泉分社等媒介和经营固定印刷品广告单位的领导、广告部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8月份违法广告监测通告》和近期广告整治情况;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意见;研究了下一步广告整治具体应对措施。     会上,酒泉市工商局副局长吴维国指出,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以来,新闻媒体能行动起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的整改,在建立健全广告档案、规范自身广告的发布行为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是,对通告的违法广告整改不彻底,还留有尾巴,至今仍在媒体继续进行虚假误导宣传,给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也损坏了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应该引起大众传播媒体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建档备案制度,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药品广告和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保健食品、医疗、化装品、美容服务的广告,坚决杜绝虚假广告, 使广告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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