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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禁做售房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92
     重庆市政府将出台六条禁令,约束地产商在售房行为中的“吹牛”行为。   记者昨日从国土局获悉,为减少和杜绝开发商炒作,今年内该局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六条禁令,约束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乱“吹牛”蒙蔽消费者的行为。 据透露,六条禁令分别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严禁发布销售广告;商品房广告必须清楚表示实际销售价格及有效期限;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对商品房周边环境、小区结构、绿化水平、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清晰表述,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商品房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商品房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期房严禁含有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承诺。据悉,禁令草案已经出台。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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