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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烟草广告“爬上”墙(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38
  7月18日下午,记者在大连市工人剧场楼下的一个综合超市的外墙上发现五张烟草广告。这五张烟草广告虽然在上方用小字标明了“吸烟有害健康”,但下文却用大号字体介绍着此种香烟的种种“好处”。据超市老板介绍,广告上宣传的某种香烟,是外省某烟草公司新出产品,贴广告为了促销。   记者了解到,我国《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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