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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药品企业吹牛被通报 撤销广告批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09
      明明是禁止在大众传媒做广告的却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广告,还有一些企业发布未经审批或者故意篡改审批内容的药品广告。昨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3月份对部分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监测结果,7家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被给予通报批评,还将给予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处理。     据介绍,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小儿清热宁颗粒、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丹郁骨康丸、平顶山市畅神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蝎毒康牌养肾活血酒及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医痫丸广告,均为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它们却在一些媒体大肆做广告进行宣传,其中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小儿清热宁颗粒广告达18次。另外三家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未经审批或擅自篡改审批的广告内容,它们分别是: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阳春口服液广告,河南仲景保健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参杞杜仲丸广告,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的仲景牌逍遥丸广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企业应立即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进行检查,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同时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还要对这些企业依法进行告诫和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处理。 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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