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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中国杭州被诉 产品广告涉嫌侵犯肖像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23
早报浙江专稿  戴虹红      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杭州一家公司的销售总监叶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的照片竟上了《财经》杂志的广告版面。   昨日,叶先生向杭州西湖区法院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法院已于当天立案受理。    偶然发现广告   叶先生供职于杭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年轻有为、样子帅气。去年6月,他在看2004年第11期(6月5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时,发现该杂志第80页的一则广告上有个男人很像他自己。照片中的男人形象是一个成功人士,气宇不凡,大度自信,广告表现了“成就工作非凡时刻”的主题。该广告推荐的是全新微软产品MicrosoftOfficeSystem。这一产品号称“将众多操作简单,功能强大的程序、服务器、服务和解决方案集于一身,帮助终端用户更有效把握一切”。   叶先生对着镜子比较了半天,觉得图中人就是自己,同事看见后也连声说“就是”。随后,领导、同事和亲友,都向他投来诧异目光。有亲友问他,是不是改行从事了模特行业,替微软做广告了。    索赔30万相关损失   叶认为,微软公司的行为客观上已严重侵犯了他的肖像权,给他的精神带来了巨大伤害,也对他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一个公司高层,竟然要兼职去给微软公司当广告模特儿。   为此,他决定向杭州的法院起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和《财经》杂志,要求两企业书面赔礼道歉,歉疚书需刊登在《财经》杂志的同一个版面和杭州重要媒体上;并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30万元。   叶先生的代理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利峰认为,微软公司作为世界著名的IT企业,一直尊重且高举知识产权旗帜,在用广告推销自身产品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财经》杂志社作为有着广泛读者群和客户群的国内知名财经媒体,同样应当尽注意义务,不应当将未经当事人授权的照片刊登在杂志上。    微软一直没有答复   “但我们想集中针对主要对象微软公司,所以今天正式起诉时我们撤销了原诉状中对第二被告《财经》杂志方面的起诉。”马利峰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当天,杭州西湖区法院已正式受理了叶先生的起诉。   记者近日按叶先生起诉状上所写的电话号码,试着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8号盛世大厦19层的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联系,但该公司总机在转给公关部后一直无人接听。马利峰称,此前两三个月,他就和微软方面联系过,但对方在一个个部门间推来推去,一直没有给过明确答复。昨天傍晚,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公关总监陈然峰,他称自己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一消息,因正在外出差,他将于下周回到北京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一个“负责的回应”。   但杭州律师界也有人对叶先生的起诉持怀疑态度:“如果是巧合,真有一个人的外表和原告长得极为相似呢?那叶先生就要证明该广告上的人就是自己。”当然,作为被告的微软公司,如果辩称该广告中的模特不是原告本人,也须按法定程序出示该图片来源的具体证据。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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