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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部门广告“打假” 黑牌企业红牌罚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06
     昨日,记者从全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省级12部门联合拟订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方案,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惩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的虚假行为,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据了解,我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正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司其职,联手重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根据广告市场监管情况,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省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相应地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A级为守信用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警示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根据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我省将实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和企业严重失信淘汰制度,对黄牌企业,将采取重点监控,公开违法记录等监管措施,而对黑牌企业,除公开违法记录予以曝光外,还要发布吊销公告。   会上,省级12部门公布6类重点整治的虚假违法广告,即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特别是明星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的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以及化妆品和美容服务虚假宣传。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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