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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线路及所属物业照明和广告灯箱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8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浏览次数:1297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深圳地铁线路及所属物业照明和广告灯箱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地区:广东省招标公告工 程 名 称:
项目名称:深圳地铁线路及所属物业照明和广告灯箱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
工 程 名 称:地铁线路及所属物业照明和广告灯箱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
公 告 时 间:2013年03月15日14:00时 至 2013年03月29日11: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其它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逐轮票决定标))
招标部分估价:10174.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地铁二期工程1、3、5号线公共区照明改造、广告灯箱节能改造和集团所属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部分)的灯具改造,以及1号线续建、5号线车站照明系统能源计量的改造。分线路、分项目签订合同。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1.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合法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的经营业务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名单内的)、合法的灯具生产经营范围。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联合体主体方须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同时须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
2.1.投标人主体方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项目服务经营许可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且通过国家或省(市)级发改委审核备案(以备案名单通告为准)。
2.2.投标人主体方的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以上。(提供银行授信证明文件)
2.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并进入《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照明推荐采购产品目录》。
3.投标人近一年本市内无因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无安全事故(联合体单位须分别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单位须分别提供,原件在开标会现场收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725496
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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