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刊登了关于广州宝洁公司部分日化产品涉嫌虚假广告一文,引起了读者和网友的较大反响。他们有的表示不能一味迷信国际品牌,有的认为工商部门严查国际品牌虚假广告有利于规范广告宣传,也有的认为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宁波网一位网友称,自己用了许多宝洁公司的产品,对其广告上的功能宣传效果并未十分在意,看来以后买品牌商品也要多长个心眼了。一位网名叫“星星哥哥”的网友称,他用了“佳洁士”牙膏,但不觉得“能美白牙齿”。网友“朱熹学者”对虚假广告提出了整治的思路,他说“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一些不法广告的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很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记者的邮箱也收到多位热心读者的来信。一位名叫朱希廷的读者发来邮件说,目前宝洁公司几乎成了我国日化用品市场上的“霸主”,海曙工商分局对宝洁公司的广告提出了质疑,也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购物时不能一味迷信国际品牌,广告做得再漂亮,但还要注重实际效果。朱希廷希望工商部门以后能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日用品、食品的广告宣传。 在消费者热评“宝洁”广告的同时,广州宝洁总部在媒体面前保持了沉默。昨天上午,海曙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广州宝洁公司法律部的黄小姐已打来电话,称将在下周来甬作出解释。记者通过电话找到黄小姐,表示将采访相关事宜。黄小姐听说是记者采访,称公司有公关部张先生(音)专门接待媒体。记者通过广州宝洁公司电话总机拨通了这位张先生的分机,但只有电话录音,记者在录音里说明来意,并留下手机号码,但直至截稿都未接到张先生的来电。
编辑:宋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