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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文化室LOGO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3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64
项目名称:北京市社区文化室LOGO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受北京市文化局委托,对其“北京市社区文化室LOGO设计制作”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KJY20124
2.招标项目内容:社区文化室LOGO设计制作
3.采购用途:LOGO设计制作
4.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1万元
5.技术方案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00个社区文化室LOGO标识设计、制作和安装招标工作,该标志物要集形象标识和实用功能于一体,它既是社区文化站的统一形象标识,又是社区文化站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宣传、展示窗口。
一、总体技术要求:标志物造型设计要富于文化气息,特别是具有社区文化特色和内涵;要做到传统与时尚结合,指示作用明显,美观、大方、实用,突出群众参与的特点;形式与功能统一,材料与造型和谐;满足长期户外使用需求,要做到安全牢固;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都须严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二、制作要求:选用材料和设备要做到安全、节能、环保、抗腐蚀;适合户外常年使用,密封防雨,抗风、雨、雪侵蚀,抗风8级以上;便于移动,便于更换展示内容,维护简便;高度不低于3米,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整体钢结构,表面装饰涂层氟碳烤漆,图案文字丝网印刷;照明采用led低压安全灯具,配电线路必须有漏电保护措施。
三、安装要求:中标单位还应负责运输、安装和日常维护;要做到安全、牢固、稳定,抗风8级以上。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同类产品的制作经验、业绩,产品在北京市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同一法人或其中一家公司的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12年 6 月 12 日至2012年 7 月 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9. 投标时间:2012年 7 月 2 日上午 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 7 月 2 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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