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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广告审查提示 商业广告禁用“紧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3
   本报讯 记者励漪报道:针对个别企业滥用公益活动名义发布各类商品和提供广告的行为,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发布广告审查提示,叫停滥用公益活动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最近,上海个别企业在广告中发布“××公益贴补更换通知”、“××名医大会诊公益活动”、“全市性紧急××通知”、“由相关单位组织的全市性公益活动”等内容,使受众造成理解上的错觉。    上海市工商局提示:不得滥用公益活动名义发布各类商品促销广告和服务提供广告;各类商业广告中,不得使用“紧急通知”、“公告”等含混不清的用语,将市场商业性行为和政府行政性行为相混淆,误导社会公众。工商部门将对继续违法发布此类广告的有关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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