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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海寿街及车站路门面招牌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24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204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海寿街及车站路门面招牌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江岸区海寿街及车站路门面招牌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DFHT C2012335
二、招标范围:门面招牌制作及安装
序号 路名 块数(块) 招牌展开面积(㎡) 材质
1 海寿街 59 747.70 钢结构、木芯板(防水氧化镁板)、
铝塑板(生态木)、发光字吸塑灯箱
2 车站路 50 739.25 钢结构、木芯板(防水氧化镁板)、
铝塑板(生态木)、发光字吸塑灯箱
三、工期:30个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及社保管理处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广告发布制作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或在汉备案登记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提供拟派的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以上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年5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投标人要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年5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30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六、如需邮寄,邮资为人民币伍拾元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1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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