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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引发行业整顿 深圳表态:遏制炒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72
    4月8日,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深圳各大媒体发布公告,宣布万科地产将从当日起,针对所有签定了《诚意认筹申请书》的客户办理全额退还诚意金手续。“公布当天我们就接到140个电话咨询此事”,深圳万科新闻发言人张酹表示,“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合理的销售秩序”。     这是深圳开发商首次高调回应4月1日以来深圳市政府为规范房地产所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深圳市有关部门并明确表示,调控还将有下一步。 四大举措突击楼市     深圳市政府刮起房地产市场整顿的旋风,是从4月1日的“禁筹令”开始的。     3月31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突然宣布,从4月1日起,禁止一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以任何形式开展所谓的“认筹”活动。根据行动方案,4月1日前已进行“认筹”活动,但截至4月1日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必须立即停止“认筹”活动,开发商全部退还“认筹诚意金”,并要求以十天为限。     “禁筹令”在深圳房地产市场上迅速掀起轩然大波,对这“突然”之举,深圳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研究对策。招商地产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李杰表示,他一直处于“开会研究”的工作状态。“我们在对售楼的方式作出调整”,他说。     随之而来的,是4月4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非法炒卖房地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全文共有四项内容。每一项都直接针对着房地产合同签定之前的倒手行为,目标相当明确。     “深圳市场一向被认为是健康有序的,现在开始以行政手段整顿市场,并且政府表现如此急切,自然令开发商大感突兀。”深圳中原顾问有限公司策划总监玉家雄说。     这四项内容公布以后,不仅杜绝了在认筹期间,开发商利用积累客户,人为制造“排队热销”现象,而且也堵截了在合同签定之前倒卖的可能。     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前,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提出“合理”的理由,买卖合同中的购房者资料可以撤销或者更改,也就是说,“可以更换买家”。这就给“炒作”提供了空间,为部分开发商与“炒家”“联手”操作留下了空间。据报道,在内地某些城市就曾发生过一套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证之前撤销备案次数达六七次以上的情况。     对此,《通告》第三条有很直接的拦截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十五日内,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且,“除特殊情况外,在国土部门信息系统中存有的买卖合同中的购房者资料不得更改。”据深圳本地媒体分析,这一措施将使深圳的商品房买卖行为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发展商将某套房子卖给购房者的时候,通过国土部门交易下载的买卖合同上即已清楚地标明了购房者姓名和房号。只要发展商从系统一下载合同,就视为该套房已经出售给合同上的购房者。此前发展商在卖房时,在房子还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之前,与他人商量之后就可以再将房子重新出售,而登记部门确认其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之后,可以允许其取消已经下载的合同。     《通告》第四条则对开发商的虚假信息公布带来致命打击,彻底改变房地产买卖中的信息不对称局面。在过去,部分开发商往往对消费者声称实际并未成交的房屋已经售出,为制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并伺机抬高房价。但是,按照新政策,这一“销售技巧”将彻底“失效”。     4月4日,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官方网站公布了51个楼盘的真实销售情况。5日,该局将2001年3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的856个新楼盘全部上网。4年来批准预售商品住宅409855套,其中已签订合同和备案342136套,还有67719套新房没有卖出。“上网一看,原来可买的房子多得很。”一位本来打算找关系买房的消费者说。 虚假广告惹的祸?      政策一度令开发商进入紧张状态,但他们很快就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态度:大部分没有预售证的楼盘,都立刻停止认筹,或者像东海岸、半岛·城邦等项目那样很快作出退筹的决定。     目前万科地产在深圳有多个项目认筹,万科第五园、万科城2期、东海岸3期目前都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其中认筹最多的是万科第五园。据了解,目前认筹数已经超过3000个。有媒体预计,退款的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尽管万科方面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退款多少不是问题,我们表明的是一个态度”,张酹强调,“作为在深圳成长起来的企业,我们有率先表态的责任。”     深圳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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