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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广告被指扰民 专家称应出台规范性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7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74

  夜晚的北京,各式各样的广告牌灯箱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还有不少商店在广告牌下加设led滚动屏,通过滚动的字幕和动画夺人眼球。但这种看似繁华的景象,其实暗藏一定的危害。专家介绍,动态广告间隔小于10秒就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影响驾驶安全。过于明亮的灯箱,也是一种光污染。市政协委员就此建议,应出台规范性法规,对灯箱广告的规格和开启时间等进行限制。

 

  ■记者探访

  中关村:300米6个巨幕广告屏

  在中关村大街,记者观察到,很多店铺都装有电子屏广告。在夜色的掩映下,这样看似不起眼的滚动屏显得分外刺眼。尤其是有些商家为了抢夺眼球,将有些字幕如“今日特惠”、“快来抢”等不断快速闪现。司机黄先生告诉记者,好几次被这些红光给闪晕了,眼睛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大型商场更多的是采用巨幅广告牌,有的还会用大型电子屏来做宣传。记者粗略统计,在中关村大街,大约300米的道路两侧,有6个大型的电子广告屏幕在不断地循环播放着广告。据了解,这些广告有的是24小时播放,也有一部分在晚上10点以后就会关掉。

  记者注意到,6个大电子屏中,有三块是垂直安装在商场建筑墙面上,播放的是flash类动画广告。白天,急速变化的flash不会太吸引人注意。但到了晚上,不时闪烁的动感画面就很难不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电子广告牌的个头都很大,想不去看都不行”,一位经常开车经过中关村大街的市民告诉记者,每次开到这里都更加小心,害怕被这些频繁变化的颜色给刺着眼睛,出什么差错。

  石景山:遮挡强光安装厚窗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大厦顶部都装有大型灯箱广告,因为它们位置高,照得也就远。在夜晚,即使离广告牌有一段距离的居民区也能受到它们的“普照”。

  住在中关村附近的林女士告诉记者,她家背后有家饭店,每天晚上要到很晚灯箱才关,刺眼的亮光会照到她家里,让一家人休息不好。

  住在石景山的杜女士家对面是一家大型商场,晚上商场的巨型广告灯光照进室内,都不用开灯了。可晚上睡觉就麻烦了,杜女士说,她的孩子对光很敏感,有一点亮光便难以入睡,没办法只好做了个厚厚的窗帘。

  ■专家释因

  动态广告间隔应大于10秒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咨询热线专家房山海表示,道路两侧的动态广告如果变化太快肯定会影响驾驶者。根据测算,动态变化间隔在10秒以内就会分散人的注意力,这样就会影响路面安全。而广告灯光的颜色同样也会影响人的视觉和心情。比如红色会增加人的兴奋性,而紫色、绿色等生命体颜色会让人感觉舒服。

  房山海告诉记者,现在常说的光污染包括一些可能对人的视觉环境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物,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反光,也包括路边彩色广告的“光芒”。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见的光污染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所导致的行人和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使用的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夜晚人们需要静暗的空间,而强烈的广告灯光肯定使人受到影响,影响程度因人而异,有些本就失眠烦躁的症状会因此加剧。”

  ■商家说法

  做广告就是要引人注意

  在广告公司做设计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设计广告选用颜色时首先要考虑广告自身的色彩需要,还要结合客户的要求,和周边景物的搭配以及是否影响交通安全考虑并不多。

  广告公司业务经理叶先生则表示,做户外广告就是要引人注意,这是广告自身的属性之一。正规广告公司设置户外广告肯定也会考虑是否影响交通安全,会不会对居民产生干扰。“我们做广告都要经过市政管委、交管、工商等部门审批的,太出格的广告不会被批准。”

  但叶先生也表示,现在一些店面自行设计的广告确实更多考虑引人注目,忽视交通安全或是否干扰居民。有的还会偷偷把广告牌安装到道路两侧,做成路标。私人在道路两侧装广告不会像交管部门那样科学设置,有些难免影响司机的视线。“被发现了就卸下来,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部门声音

  新规范不具强制性

  日前,《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在市质监局网站征求意见。规范中要求,广告照明设施应限制光污染和噪音,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其中特别提出,道路两侧和居住区的户外广告照明不宜使用动态照明,若需采用时,动态间隔时间应大于15秒。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了解到,征集意见后会形成一个草案,再经过专家评审才能最终出台。所以实施时间还不能确定。而且技术规范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里面没有像技术法规那样的强制性条款,不可能强制生产者去执行。但户外广告采购单位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不采购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如果仅是个人安装,没有按照这个推荐标准执行暂时也不好约束,因为推荐标准毕竟不是法规,没有处罚条例。遇到违规广告,市民还是要向市政管委等主管部门反映举报。

  记者从市政管委方面了解到,路边户外广告一般由道路所有者管理,居民区附近的广告则应由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监管。市民发现问题可以就近反映情况。另外,现在最新的要求是所有户外广告在最初规划施工时就要确定,不规范广告是不允许设置的。

  ■委员建议

  应出台规范性法规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科技质量部部长郑实告诉记者,市政协曾就户外广告问题做过专题调研,并提交了建议案,机场高速两侧以及其他一些地区的违规户外广告随后得到整治。但目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近几年管理有进步,但进步有限。”郑实认为,对于户外广告要用具体化、量化、科学化的手段来管,要让执法者容易操作。

  郑实表示,相对静态广告,道路两侧的活广告对人的视觉影响更大,特别到晚上影响加倍。广告设计从吸引人的角度出发,交通安全方面自然想得不多。夜间居民楼附近的灯箱广告现在也有泛滥的趋势,有的是对面的,有的是本楼的。比如底商的霓虹灯led灯不断在变化,居民家里的窗帘也会跟着闪烁。这些光污染都应该加以规范。纯商业广告在一定街区内,设置规模和开启时间都要有所限制。

  郑实还特别指出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问题。巨大的户外广告虽属临时装置,但抗风抗震的能力一点也不能含糊。管理者要从技术层面、设计资质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还要定期检修,采取法律措施约束责任人。

  ■他山之石

  西方户外广告很低调

  郑实告诉记者,在户外广告设置上,东西方有很大文化差异。西方国家的街道很素净,甚至很少做橱窗广告,因为占用公共空间会犯众怒。日本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灯箱广告比较泛滥,但他们也是有法律限制的。在我国,违规户外广告造成的光污染实际就是侵犯公众利益,但几乎没有人站出来制止,这也是违规广告日渐泛滥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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