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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广告用语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917
    据悉,长沙市工商部门日前对市区主要交通干道、广场的标牌指示牌、公告栏和户外、招牌广告等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竟发现有50多处不规范的地方。长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周内将对这50多处不规范户外、招牌广告再次进行检查,限期仍不整改的户外、招牌广告将被拆除。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给即将召开的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日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芙蓉路、韶山路、解放路等主要交通干道的户外、招牌广告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50多处户外、招牌广告存在不规范行为,主要存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较多以及成语使用不规范和霓虹灯缺笔画等问题。目前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已经向这50多个用字不符合规范和标准广告所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这些单位在8月27日以前更正不规范的用字用词。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户外商标广告用字的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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